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高层次人 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 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24〕3号)和《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13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初审、职能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拟推荐以下人员作为我校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员,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第二层次 易高峰 第三层次 张华兵 郑志来 夏文龙 柴江 公示期2024年6月7日至6月12日。 人事处 2024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