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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资格复审通知 | ||||||||||||||||||||||||||||||||||||||||||||||||||||||||||||||||||||||||||||||||||||||||||||||||||||||||||||||||||||||||||||||||||
发布时间:2024-01-19 浏览次数:1840 | ||||||||||||||||||||||||||||||||||||||||||||||||||||||||||||||||||||||||||||||||||||||||||||||||||||||||||||||||||||||||||||||||||
根据《盐城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中的有关规定,现就盐城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资格复审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相关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主动放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2024年1月24日前将有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yctursk@126.com,邮件主题为“资格复审+岗位编号+姓名”。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及时发送复审材料,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发送相关材料视为主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2022年、2023年已毕业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报考5、6岗位考生还必须注明所学专业)、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所在党组织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总支)或行政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等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任职须满1年(12个月)。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非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被聘用至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相关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主动放弃。 咨询电话:0515-88258258 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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