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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
发布时间:2023-02-06 浏览次数:3190 | ||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51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初审、职能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拟推荐以下个人和团队作为我校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4人): 张权力 张雪华 赵勇兵 徐磊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2人): 吉鹏 张华 优秀教学团队(1个): 张兵 公示期2023年2月6日至2月8日。 人事处 2023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