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工资发放说明  

1.     根据苏组通20225号文件,自202110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对202110月至20222月工资标准调整前后差额部分进行一次性补发。

2.     执行在职人员2022年薪级工资正常晋升、省岗位津贴和校岗位津贴升档调整,执行时间20221月。

3.     202110月起,离休人员增加基本离休费标准,补发202110月至20222月离休费标准差额部分。

4.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通知,离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改为按月发放,离休人员工资项目中新增“生活补贴(二)”,一次性补发20211月至20222月生活补贴(二)。

5.     根据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调整工作的通知》,调整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