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盐城市食安办《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的通知》(盐食安办〔2021〕20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拟推荐赵庆新申报2021年江苏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具体意见反馈到人事处。
公示期:1月3日—1月10日
联系电话:88258051 88233208
纪委机关电话:88212210
人事处
2022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