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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2021年(春学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心理测试公告 | ||
发布时间:2021-07-02 浏览次数:4394 | ||
根据《盐城师范学院2021年(春学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经过线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专业知识(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等程序,根据招聘岗位(岗位编号)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以下29位考生(名单见附件)进入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环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身体检查)安排 签到时间:2021年7月8日上午7:20前 体检时间:2021年7月8日上午7:30-9:30 签到和体检地点:盐城市体检中心一楼(盐城市南城河路12号) 所需材料:准考证、身份证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须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前3天不喝酒、不熬夜、不食辛辣刺激食物;体检当天不吃早餐,空腹体检。 2.体检费用自理(预带400元)。 3.体检完毕后将体检报告交回体检中心,体检结果由学校人事处统一领取。 4.未按签到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5.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到学校指定的医院重新体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结果仍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心理测试安排 测试时间:2021年7月8日下午2:30 测试地点: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厚德楼(党政办公楼)一楼西会议室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如体检、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发生调整和改变,将另行通知 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咨询电话:0515-88233051
附件:盐城师范学院2021年(春学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名单 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1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