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待遇预发的说明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于20201221日进行职业年金预发,现对本次预发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待遇预发的人员范围

同时满足下列四个条件的列入本次预发范围:

1.20181231日前的退休人员;

2.在此之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已按新办法计发;

3.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无任何欠费(含虚账做实和贴息);

4.职业年金待遇尚未发放。

2019年退休并在本月完成基本险待遇核定的人员,如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无任何欠费,职业年金待遇将于20211月开始计发。

二、正式待遇兑现时间

2021110日左右正常待遇发放时兑现正式待遇,并于120日前对本次预发人员的职业年金待遇进行补差结算。自20212月起,每月10-15日按月计发职业年金正式待遇。

 

 

人事处

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