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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szk  发布时间:2020-12-22   浏览次数:3105

各二级学院、部门:

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抓紧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组织学习、宣传、评选,机关部门工作人员须依托所从事学科对应的二级学院申报,每个项目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报学校。申报者认真阅读文件要求,填写相关申报材料。人事处汇总审核报学校组织评审后,推荐至省教育厅。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将申报者相关材料(上报省厅的《推荐表》、《汇总表》、装订成册的附件、代表性成果和我校评审用的《科研、获奖成果统计表》)于2020年12月28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ctcszk@126.com。电话:88233052。

人事处

2020年12月22日

2021年“青蓝工程”申报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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